- 主题
- 1
- 积分
- 126
- 贝壳
- 126 个
- 来自
- 人类
- 注册时间
- 2005-4-29
- 最后登录
- 2017-7-12
|
向全国媒体发出的呼吁书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工商分局应政府号召,1995年投资改造市场.职工每人投资两万元.当时根据文件精神,"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子孙继承,永久受益".此精神两任领导一直执行.第三任局长于2001年根据国家"市场办管分离政策"将市场公开拍卖,隋某以1380万拍下市场所有权.拍卖公告已公布,一月内将钱款交清,否则将收回标地,所收200万压金做为违约金.2002年7月,该局长与另一姓杨的人在房产局签定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其中拍卖金额写:1008.4万,与拍卖时金额相差371.6万.拍卖后,工商局长只将原101位工商局职工投资的202万元返还.致使副科级干部如今成了专业告状户.由于部分人员受到"拉拢",原101位投资者,只有80位坚持告状.(从三次统计名单中可以看出,前两次签名按手印的人,到上法庭时却撤出了).一审驳回原告(职工代表)索要市场经营权,并做出另案处理的判决.2005年,职工代表以讨要本应该分享的利益钱重新起诉,但至今仍未判决.但所涉及的局长,女姓,现在53周岁.本应在三年前退休,却在今年年前被提拔升为副处级干部.另外,受理此案的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两次传票上分别所写的审判长,赵某和张某,在审判时却都换成了该院审判厅厅长顾某.此案证据确凿,区工商局领导,市工商局领导,法院相关人士,都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可怜有两位老人,没看到自己当年投资的"下蛋钱"就已离开人世. 此稿被毙,证据确凿.有兴趣与本人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