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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见面管理条例
总则
第1条:鉴于近年来网友见面出现的以外情况激增,为保证社会安定和百姓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10-80岁,有网络知识的所有公民。
第一章(见面前)
第3条:见网友前,需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所在地居委会备案,有心脏病,高血压者禁止参加此类活动。
第4条:见网友前,需参加《全国长相四。六级等级考试》。持证见面,如没有取得该项资格证书,禁止参加此类活动。
第5条:被“中国网络协会”列入黑名单的“AAA+”级的“恐龙”和“青蛙”,簇由国家二级甲灯以上美容院整形,然后报当地居委会审查批准后方咳参加此类活动。
第二章{见面ing}
第6条:逃跑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英里,否则,参考5月1号起实施的《新交通法》进行处罚。
第7条:见面需自备方便袋,如岁地呕吐,参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8条:不得使用对方听得懂的语种,对对方长相进行贬义的评论。
第9条:不得使用任何武器(如板砖,烟雾弹)达到分手目的。
第三章(见面后)
第10条:要保护对方隐私,不得把见面时的照片发到与网络约会无关的电视节目,报考或杂志上(如《动物世界与人》《侏罗纪历史研究》《青蛙养殖》《飞碟探索》等)。
第11条:桃李网友后,不得召开庆祝会,压惊宴等聚会。
第12条:本条例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第13条:以上12条经人大,中南海,国务院,等国家最高政府部门审查后,批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国务院:神农架落笔
20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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