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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的普通摇滚生活

   年轻的时候,我爱摇滚。一年四季穿着黑色牛仔裤,嘴里叼着烟,和一群单纯快乐的人混在一起,这样的日子很特立独行,也很自在。大学四年我没穿过衬衣,没穿过正经的皮鞋,一直到面试的时候,才穿戴整齐,顺便说一声,面试时穿的衬衣、裤子、皮鞋全是我们宿舍兄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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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刚进校的时候,我敢光着膀子在校园子里晃,我把衣服裤子都用刀子挑破,然后去上课。有一回英语老师私下问我:“是不是对社会有什么看法?”,我笑着答她:“我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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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一件事情多多少少改变了我对摇滚的一些看法。一天,去买打口带,我好声好气地问价问货,那个卖磁带的小子很没礼貌地对付我,摇头晃脑,毫无耐心,这人是一个地下乐队的主音吉他,老子见过他。事后我就在想,摇滚是种生活状态,可以纯净心灵,返朴归真,但不能没有教养,更不能反对别人的生活状态,不尊重别人。还有我给别人的印象是不是也是这么不通人情,狂傲不羁——也可能是我长大了,所以才想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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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四年大学,很多人跟着我学会了抽烟。2003年元旦,我们又一次被校广的嘈杂吵醒,四个人东拼西凑出十块钱,冲到楼下买了一包“恭贺新禧”,一人四根,算是过年了;读《成都,今夜请不要将我遗忘》我不停的抽烟,还喝了酒;看《别了,温哥华》我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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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这些,我总要皱眉头,然后喜欢流眼泪……

一朋友的普通摇滚生活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呵呵....
其实没有什么好郁闷的,,,,,,
想想美国大兵,再想想伊拉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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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的普通摇滚生活

大一刚进校的时候,我敢光着膀子在校园子里晃,我把衣服裤子都用刀子挑破,然后去上课。有一回英语老师私下问我:“是不是对社会有什么看法?”,我笑着答她:“我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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