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bigblock在 2004/10/11 01:46pm 第 12 次编辑]
黑色海岸线版主管理制度
一、版主的申请
1.在黑色海岸线注册时间一个月以上、上站次数30次以上、发表文章20篇以上或回帖60篇以上,有良好文化修养、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亲和力,对本版有浓厚兴趣,有足够时间、精力履行职务,认可本站规定的均可申请。
2.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版主申请表,版主申请格式表附后。
3.总版主在申请人提交版主申请表后7日内给予公开明确的答复。同一用户申请失败后一周内不允许再次申请。
4.版主任期为三个月,含试用期30天。试用合格留用者不再另行公布,试用不合格的,由总版主另行发帖公告,并重新招聘。版主任期届满前15天如不发帖申明去职,视为申请留任。版主可无限期留任。
二、版主的免职
1.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则。
2.做出损害社区声誉的重大事件。
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4.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5.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
6.将聊天室中的矛盾引入论坛,且后果严重。
免去版主,由总版主在社区事务栏发布公告,说明原因。
三、版主的辞职
1.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站务处理”发贴申请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在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
2.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3.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贴申请,总版主应优先考虑任用。
四、版主工作职责
1.以身作则,贯彻执行版主制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2.维护版面秩序、保持版面清洁,及时删除违规贴、灌水贴、垃圾贴,转移非主题贴。界定标准详见第六条。
3.把握好本版的主题,积极发表原创文章,鼓励、指导网友发表原创文章,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
4.协调版内讨论气氛,调解版内纠纷。
5.宣传推广本站,努力提升本版人气,及时向总版主报告版内现状和问题。
6.评点本版文章,推荐好贴,推荐本站知名写手。
7.加强与网友间的交流,热心回答在本版的网友问题,提高亲和力。
8.注意海岸线事务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实施。关注本站热点话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协助总版主工作。
五、总版主
1.凡有较高文化修养、较强亲和力、较强原则性、较强法制观念、较高敬业精神和较高管理水平,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务,愿意为海岸线发展做贡献的海岸线注册用户均可直接向黑色海岸线秘书处申请就任总版主。
2.总版主兼任内务部和运作部(不参加聊天事务的管理)。
3.总版主任期半年,可无限期连任。由黑色海岸线秘书处任免,任免时由黑色海岸线秘书处公告。
4.总版主可以直接向黑色海岸线秘书处辞职。
5.总版主不能胜任的,黑色海岸线秘书处跟海岸线坛主可以免去其职务,并公告招聘新的总版主。
6.总版主应做好版主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浪漫、积极、民主的海岸线氛围,奖掖先进,依法惩治违规用户。
7.总版主应积极做好本站推广工作,及时修订海岸线有关规定,及时黑色海岸线秘书处跟坛主汇报海岸线运行状况、提出建议。
8.总版主应虚心接受网友批评,接受网友监督。
六、违规贴(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
1.严禁贴
(1)政治、军事、宗教类文章;
(2)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4)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5)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有损于海岸线正常运行和权益的言论。
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但事先要保存拷贝,事后报内务部备案。
2.非主题贴
(1)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
(2)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
(3)发在文字版面的贴图,或发在贴图版面的文章。
对以上非主题贴,应当及时转移至相关版面,无相关版面的转移至灌水版,或予以删除。
3.灌水贴(灌水板块除外)
(1)发在原创版面的转载文章;
(2)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三篇的文章;
(3)各版面每天超过十篇的文章;
(4)发在二个(含)以上版面或同一版面的重复文章;
(5)他人已发过的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6)顶贴、空洞、无意义的所谓文章,如呵呵、同意、无言、阅、烦、晕。。。
对以上灌水贴,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转移至灌水版。
4.垃圾贴
(1)广告以及含有广告内容、链接的文章;
(2)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的文章;
(3)排版混乱、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
(4)图象不能显示或显示过慢的文章;
(5)主要内容为显示网址的文章;
(6)试发贴;
(7)空贴。
对以上垃圾贴,应当及时予以删除。
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对删除或转移工作量小的,事后要通知作者本人,说明原因并予以提醒、警告,工作量大的,也可以不予通知。对发布或转移于灌水版的非主题贴、灌水贴,按灌水版的规定办理。
布违反规定的文章,情节严重的用户,版主可向总版主.坛主或黑色海岸线秘书处申请屏蔽其一定时间的发言权或禁止登录论坛,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永久屏蔽其发言权或予以封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