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引用这段话表达我的想法:
“私人电脑数据库,如同私人住宅一样是‘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的。如果主人在这 个‘住所’前加了密,那么就如在门上加了一把锁。外人解密而入,就像是‘撬锁而入’。”
“无论是私人的,还是企业的,或是国家的加密的电脑联网数据库,擅入后,再窃取 或捣乱,都是更严重的犯罪。”
“联网电脑操作这种社会性很强,并且越来越强的活动,需要讲究准则。这实际是一 种非常重要的现代科技活动或社会活动的准则。即使是将这种活动看成是一种游戏,那么 这种有几千万人参加的游戏,不讲规则肯定也不行。”
“我们应该提倡一种‘电脑道德’。 这是一种典型的现代道德观念,也是一种科技与 社会相互融合、相互交叉的全新的伦理观念。”
美国著名的心理咨询专家奥布拉恩的下述发言,也获得了出席会议的专家的一致首肯——
“一名电脑爱好者,如果他有严重的心理变态,那么他就有可能以联网的电脑作为心理发泄的一种工具。这种人即使坐在家里,也有可能对他人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电脑爱好者,包括大量的青年电脑爱好者应该注意增强自身的心理素质。当然,社会也要注意不断地优化电脑爱好者的心理素质。至于对类似莫尼柯的心理严重扭曲、电脑水平又十分高的操作人员,则应该加强必要的社会监督,以便能尽快地制止这种因变态心理而产生的‘捣乱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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