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逍遥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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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海舰队列兵
下面引用由chinanic在 2006/03/11 09:01am 发表的内容: QUOTE:传播教授他人黑客技术,违法了《刑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属于非法行为。他说,依照情节轻重,可以对涉案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求其刑事责任。 偶怕怕,咋个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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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inanic在 2006/03/11 08:09pm 发表的内容: 大姐,表开这种玩笑啊!偶可没收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