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轻薄的塑料袋基本在使用一两次后就被丢弃。塑料袋的分解往往需要数十年,因此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如阻塞下水设施,破坏城市景观,污染土壤,危害庄稼和家畜,塑料袋被雨水浸泡后还是蚊蝇滋生的温床,导致疟疾等传染病蔓延。而且我国目前商场赠送的塑料袋主要都是不可降解的,如果用作垃圾袋,将严重危害环境。塑料袋埋在地下要过大约200年才能腐烂,并且严重污染土壤;如果采取焚烧处理方式,则会产生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长期污染环境。 作为中国的一名公民,有责任也有义务配合国家来共同完善环保事业,再也不要让塑料袋胡搅蛮缠的勾住你的鞋底,肆无忌惮的飞舞在我们的眼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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