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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 “嫖娼通知家人”的N个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孤〗♂草♀    时间: 2007-9-6 18:31     标题: “嫖娼通知家人”的N个回答

1、“王太太,你家王先生昨晚在嫖娼时,被我派出所当场活捉,你速来领人!”
——不用领,他自己认得家门!不会是钱全部被你们罚没了,他没钱回家?喂,你们可不能靠这挣钱啊!否则,我去告你们啊……
2、“王太太,你家王先生昨晚在嫖娼时,被我派出所当场活捉,你速来领人!”
——怪不得最近老不能完成我布置的任务!公安叔叔,替我杀了那萎人!

3、“王太太,你家王先生昨晚在嫖娼时,被我派出所当场活捉,你速来领人!”
——55555……这个不要脸的,建议你们执法部门用嫖娼罪对他执行死刑!


4、“王太太,你家王先生昨晚在嫖娼时,被我派出所当场活捉,你速来领人!”
——呵呵,别逗了,他阳萎都三年半了。

5、“王太太,你家王先生昨晚在嫖娼时,被我派出所当场活捉,你速来领人!”
——啊,又这样啊!你问他这次戴套了吗?戴了我就来,没戴,我就不来了。

6、“王太太,你家王先生昨晚在嫖娼时,被我派出所当场活捉,你速来领人!”
——是吗,那太好了,一直找不到对方过错的证据,这下终于可以分大半的家产了,JC叔叔记得给我做证啊

7、“王太太,你家王先生昨晚在嫖娼时,被我派出所当场活捉,你速来领人!”
——是吗,那太好了,那我要那这个好消息告诉老二,谁让他一个礼拜去老二那里6次,来我这里才一次

作者: 〓黑灵〓    时间: 2007-9-6 18:39

咳.....低俗.
不过精辟.哈哈哈 
作者: 〖孤〗♂草♀    时间: 2007-9-6 18:40

很搞笑地
作者: 绝对倾情    时间: 2007-9-6 19:30

哈哈,不错嘛
作者: chinanic    时间: 2007-9-6 20:03

看不太懂耶。。。。。
作者: 绝对倾情    时间: 2007-9-6 20:50

我最烦你们这些人装纯,,看到漂亮女人的时候眼睛大大的,口水多多的,跟白痴一样!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7-9-6 23:33

还好还好
教坏了男人
作者: 绿荫娇子    时间: 2007-9-7 01:14     标题: luan

还好,我没有这样的经历。。。
乱作一团,世风日下
作者: lopo1983    时间: 2007-9-7 08:26

怎么不给楼主发个色狼勋章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7-9-7 14:33

原帖由 <i>lopo1983</i> 于 2007-9-7 08:26 发表 <a href="http://bbs.thysea.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37661&ptid=66115"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bs.thy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onload="attachimg(this, 'load')" alt="" /></a><br />
<img src="images/smilies/default/16.gif" smilieid="10" border="0" alt="" /> 怎么不给楼主发个色狼勋章
<br />
作者: 〓黑灵〓    时间: 2007-9-7 16:36

....倒..
女人能用狼来形容么!?
作者: fcts1230    时间: 2007-9-7 17:40

——是吗,那太好了,那我要那这个好消息告诉老二,谁让他一个礼拜去老二那里6次,来我这里才一次

这一个不懂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13:35

不觉得怎么样.............
没感想额...........
作者: yuhuofei    时间: 2007-9-8 16:46

好像比较同意楼上
作者: 神农架    时间: 2007-9-8 19:43

恩,不错。挺有意思。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20:06

LS的什么眼光额........
作者: 〖孤〗♂草♀    时间: 2007-9-8 20:07

开始分派了?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20:13

分派???
作者: 〖孤〗♂草♀    时间: 2007-9-8 20:20

是啊。正方和反方吗?
有眼光和没眼光,不就分派了吗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20:21

倒.........
这也算啊.........
作者: 〖孤〗♂草♀    时间: 2007-9-8 20:22

那当然了。。。 呼叫。。。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20:26

呼叫啥呢?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7-9-8 21:30

少儿不宜啊,小烟霞,快闪人吧
作者: chinanic    时间: 2007-9-8 21:35

那小丫还是少儿么??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7-9-8 21:41

原帖由 chinanic 于 2007-9-8 21:35 发表
那小丫还是少儿么??

我不是说的小烟霞嘛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21:46

还是听阿姨的..........
36计....闪为上计.........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7-9-8 21:47

原帖由 煙霞 于 2007-9-8 21:46 发表
还是听阿姨的..........
36计....闪为上计.........

这就对罗
对于少儿不宜的东东,你最好跑远一点,黑海色狼比较多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21:50

不是比较多.......而是非常多额...........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7-9-8 21:51

原帖由 煙霞 于 2007-9-8 21:50 发表
不是比较多.......而是非常多额...........

你总算看到了知道了
确实,太多,多得我都无法控制了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21:56

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无法和群众(???叫狼群更合适点额.....)的力量抗衡的额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7-9-8 21:57

原帖由 煙霞 于 2007-9-8 21:56 发表
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无法和群众(???叫狼群更合适点额.....)的力量抗衡的额

逍遥正义之拳远远大于这个狼群哦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8 23:26

那还得要时间的证明.............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7-9-8 23:33

原帖由 煙霞 于 2007-9-8 23:26 发表
那还得要时间的证明.............

不用时间
事实就行了
如果用时间来证明
逍遥早就不在了
作者: 煙霞    时间: 2007-9-9 08:05

实践(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作者: 绿荫娇子    时间: 2007-10-1 16:12     标题: 草儿也风流啊

女色狼啊,呵呵。鉴定完毕
作者: 乱世飘零    时间: 2007-10-3 02:00

8错8错我稀饭
作者: ◆◆◆◆◆◆    时间: 2007-10-3 23:27

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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