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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诺顿误杀首例索赔尚未立案原告损失至少1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无缺    时间: 2007-6-1 12:29     标题: 诺顿误杀首例索赔尚未立案原告损失至少10万

用户向法院递交诉状 讨要5万元损失

  晨报讯(记者 张睿)昨日记者获悉,诺顿软件用户刘先生,因“误杀”事件导致电脑中大量数据丢失,日前已向海淀法院递交诉状,提起首例赔偿案。据了解,法院已经收下了刘先生的诉讼材料,需要经过审查才能决定是否立案。
  
  
  

  据了解,本月18日开始,“诺顿”软件在对病毒库进行升级时,误把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几个关键的系统文件当成病毒删除,造成其国内大量软件用户电脑系统瘫痪。

  刘先生的代理人张律师表示,此次“误杀”事件,造成刘先生电脑内的文件全部丢失,损失至少10万元。当时刘先生正在准备投招标工作的文件全部丢失,同时,因为电脑瘫痪无法在网络上进行股票交易。事件对刘先生造成的损失中,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其一是因“误杀”造成的股票交易损失,其二是对正版操作系统造成的损害,其三是刘先生在修理电脑的过程中,产生的误工费等费用。刘先生在诉状中向诺顿杀毒软件所属的赛门铁克(北京)公司索赔交通费、误工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5万元。

  张律师告诉记者,在此类诉讼中,当事人应该注意保存好购买软件的发票,应当把软件的安装盘保存起来,同时可以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文件。张律师告诉记者,在日本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案件,最后给予个人用户最高的赔偿为80美元。他张律师表示,此次诉讼希望能够引起软件厂商的社会责任感,加强技术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保证软件的安全性。

  法律专家表示,“诺顿”大规模误杀引发的赔偿问题,软件用户在对电脑中已经丢失的文件进行举证时存在难点,建议通过集团诉讼更为合适。

  据了解,事后,诺顿杀毒软件所属的赛门铁克公司表示对此次事件“深表歉意”,到目前还没有对相关赔偿问题作出正面回应。其表示在为用户恢复电脑后,才会考虑其他(赔偿)问题。
作者: baobaobruse    时间: 2007-6-1 18:54

看来诺顿在中国用户还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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