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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跳    时间: 2002-11-17 12:54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一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逾越的界限。在两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一切麻烦和冲突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会丧失,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

                            二
        任何两个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也许两个人之间的外在距离稍稍大于他们的内在距离,能使他们之间情感上的吸引力达到最佳效果。形式应当稍稍落后于内容。
        实际上并非心心相印的人,倘若形影不离 ,难免会相互讨厌。   
作者: 从此无情    时间: 2002-11-18 08:23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我记得是梁实秋先生说过:一个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是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爱情,这中间的度是不好把握的,要么太轻,要么这个友情就变质了
是很绝对了
但是小跳你怎么认为呢?
作者: 小跳    时间: 2002-11-18 16:49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我同意交往法则的观点。
   无论是男生之间、女生之间以及男女生之间的交往,当事人双方在关系上都会给自己划定一个比较满意的“度”。关于这个“度”的把握,是依据双方在关系发展上的感觉制定的。如果双方愿意,或者是一方作出努力来同化另一方,都可以把关系向即定的方向发展。但是,如果其中某一方有自己最底限度的关系原则,那么你就得尊重他(她),否则如上所说: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会丧失,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

作者: taotao12390    时间: 2002-11-18 18:50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我也同意呀
作者: 我是杀手    时间: 2002-11-20 18:56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支持加同意
作者: forfeit    时间: 2002-11-22 01:46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又有谁能真正的去把握这个“度”呢,往往人说,爱之深,责之切。一个专注的人是掌握不了度的,剩下的是看对方的包容心有多宽广了。不论是朋友还是爱人,请把手放松一些。
作者: kissfish    时间: 2002-11-23 02:38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我发觉我真的越来越不懂爱情是什么东西了!不知道该不该来这里啊!哎!
作者: yunfei    时间: 2002-11-24 17:20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爱是无限制的呀.有度就不是所谓的"爱"了呀?如是两个人之间有了一层隔,这样的度也算是爱吗?
作者: 风行    时间: 2002-11-25 18:03     标题: [推荐]交往法则

两个人之间真的能全部了解,真的可以作到零距离吗?即使是彼此相爱的人,我觉得也是不太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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