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打印本页]

作者: woshishuaige    时间: 2005-8-11 08:08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我相信很多会员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如果还了我是总斑竹的话,我也会警告爱在夕阳间,秘书处此做法不公正,如果要处罚的话,处罚的是爱在夕阳间.即使是管理人员后来过错但也要一并处罚.
    处罚理由:第一,虽然没有违反黑海的规定,但是是始作俑者,要是不做个公告,我看明天我也去发个公告说叶子把论坛转让给我了等等,是不是黑海要乱了.所以要处罚爱在夕阳间.
     第二点:爱在夕阳间需要好好的教育,象这种得了便宜还不卖乖的,我们广大会员会跟他划清界限.一开始算是无心之过把,也就算了,后来还吵到秘书处,水区还发个什么今天我真衰的帖子,装啊~~以为这样我们广大会员就会支持你.你小孩子啊,告诉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奉劝一句,做人要厚道.做错了不说出来,大家心里都明白.
     纵上所述,秘书处对爱在夕阳间的的格外宠爱让我等寒心.对管理人员的处罚我认为太严重.虽然神龙架斑竹语气太那个了,还有小草可以警告,但我认为starlight没错,还有多管理人员做的处罚太重,不知道警告在黑海上算个什么概念,红牌还是口头批评??
ps:奉劝爱在夕阳间 要出名不是这样出的,什么形象代言人.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是技术区,要作秀出新浪,去163.我不是对你有意见,只是你这样做,让我跟关心黑海的人不服.要是你真有能耐,请到技术区去发帖啊~~ 本来我是潜水会员,看不过了才上来说的. 不说了潜水      
        
作者: 〖孤〗♂草♀    时间: 2005-8-11 08:41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这个问题,昨天逍遥姐和我谈了近一个小时.
但由于逍遥姐工作比较忙,没有说出具体解答.
请其他人不要再继续跟帖.此事到现在告一段落,
管理团队内部自有说法.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5-8-11 11:21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woshishuaige:你好!
  谢谢你能公开的谈出自己的意见,也谢谢你对黑海秘书处的关心。
  
作者: 爱在夕阳间    时间: 2005-8-11 14:25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你没必要弄个马甲,你开以在管理团队尽管发表你的意见.你可以对我意见,但是你要尊重秘书处的处理结果.我不希望管理团队的人这样发表自己的意见.相信叶子看到你的这种做法会更失望.
作者: 绿茶之星    时间: 2005-8-11 14:54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这个贴子最后由绿茶之星在 2005/08/11 06:29pm 第 1 次编辑]

在这里,先向 爱在夕阳间 说声对不起。
在回复这个帖子之前,我没有看到秘书处逍遥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意见。
刚才,逍遥找我谈了,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逍遥的话是有道理的。
我收回对 爱在夕阳间 的任何评论。
在这件事情上,身为总版,我的回贴代表黑海高层的意见,我不该妄下结论,今后,一定注意。对于 爱在夕阳间 ,希望你在今后的帖子中,再涉及此类敏感的话题,请先说明你帖子的意图好吗?比如说“纯属灌水”。:)这件事,是个误会。再次说声对不起!
也请你原谅各斑竹的回帖。他们也为为了严肃秘书处这个部门才那么做的。
感谢您关注支持黑色海岸线,让我们一起建设好它。
                                       星星
                                         2005.08.11.
作者: 黑色叶子    时间: 2005-8-11 15:03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下面引用由绿茶之星2005/08/11 02:54pm 发表的内容:
昨天晚上,我抽空上论坛看了一下,也听草儿说过这个事情了,问心而论,我觉得
爱在夕阳间 的那个帖子是对秘书处的极大不尊敬,虽然说是灌水,但总有个限度的,
自由是相对的,正如国家言论里不准谈 **攻 一样。
...
某人开玩笑的说:毛主席夸奖我帅!  中央领导人听到这句话:下令将此人抄家、劳改??
作者: 〖孤〗♂草♀    时间: 2005-8-11 15:23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这个贴子最后由〖孤〗♂草♀在 2005/08/11 03:28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爱在夕阳间2005/08/11 02:25pm 发表的内容:
你没必要弄个马甲,你开以在管理团队尽管发表你的意见.你可以对我意见,但是你要尊重秘书处的处理结果.我不希望管理团队的人这样发表自己的意见.相信叶子看到你的这种做法会更失望.
注:爱在夕阳间,希望你不要误解,这个马甲不是现任总版startlight及任何现任管理团队人的马甲我这里申明一下.这个是前任技术区版主的马甲,现已退役.
这件事情,秘书处已做出决定.希望大家不要在争执了.
管理团队的当事人都已服从了警告.
但管理团队的人做事,绝对没有针对任何人的意思.
方式错了,但不会针对某个人.请不要再多想
作者: woshishuaige    时间: 2005-8-11 15:47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下面引用由爱在夕阳间2005/08/11 02:25pm 发表的内容:
你没必要弄个马甲,你开以在管理团队尽管发表你的意见.你可以对我意见,但是你要尊重秘书处的处理结果.我不希望管理团队的人这样发表自己的意见.相信叶子看到你的这种做法会更失望.
我可以明白的告诉你三点 ,第一,我不是管理团队里的人,不相信你可以去查,我喜欢用那个ID号就用那个,有必要吗?上面说的是我的意见,请问有哪点说错的??
第二我可以郑重的告诉你,叶子对不对我很失望不关你什么事,话我还是要说,秘书处的决定我尊重,我也不会再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第三 送你个词 too immature 不懂自己回去查~
作者: 欣天下    时间: 2005-8-11 16:00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锁个贴,没必要弄的满城风雨,最终还是没结果!..吵什么吵,让让不行呀!
作者: 爱在夕阳间    时间: 2005-8-11 16:53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这个贴子最后由爱在夕阳间在 2005/08/11 04:55pm 第 1 次编辑]

大家仔细看:
我相信很多会员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如果还了我是总斑竹的话,我也会警告爱在夕阳间,秘书处此做法不公正,如果要处罚的话,处罚的是爱在夕阳间.即使是管理人员后来过错但也要一并处罚.
如果你站在我角度你会怎么想?如果是我错了,有一个人出来指正就够了.何必那么多版主劳神.记住:一万个零加起来永远小于一.
处罚理由:第一,虽然没有违反黑海的规定,但是是始作俑者,要是不做个公告,我看明天我也去发个公告说叶子把论坛转让给我了等等,是不是黑海要乱了.所以要处罚爱在夕阳间.
即然没有违反黑海的规定,为什么要处罚我?这个词我想你更应该去好好的理解一下:too immature
第二点:爱在夕阳间需要好好的教育,象这种得了便宜还不卖乖的,我们广大会员会跟他划清界限.一开始算是无心之过把,也就算了,后来还吵到秘书处,水区还发个什么今天我真衰的帖子,装啊~~以为这样我们广大会员就会支持你.你小孩子啊,告诉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奉劝一句,做人要厚道.做错了不说出来,大家心里都明白.
请你在仔细看看帖子.什么叫得了便宜还不卖乖的,我得了什么便宜?从何讲起?
本来我是潜水会员,看不过了才上来说的. 不说了潜水
你为何不用原号?是心虚,还是底气不足?这不符合男人的做事风格.
作者: lengfeng    时间: 2005-8-11 17:05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我对于此事不明原因。
不过既然已经结束了,何必再挑起事端?莫非都惟恐天下不乱?
作者: woshihaike    时间: 2005-8-11 17:14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想知道我为什么不用这个号吗??
我告诉你,那是因为我这个号从来不对你这种人回帖,不屑回答你!!这次是个意外,不会有下次.
我说过不再对此事发表意见,你爱吵爱闹随便..都是大人,心里都有数~
作者: 爱在夕阳间    时间: 2005-8-11 17:22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这个贴子最后由爱在夕阳间在 2005/08/11 05:31pm 第 1 次编辑]
我说过不再对此事发表意见,你爱吵爱闹随便..都是大人,心里都有数~
请你看清楚这是什么版块.
我说过不再对此事发表意见
这次是个意外,不会有下次.
自相矛盾!

作者: 我是杀手    时间: 2005-8-11 17:57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停止争论!
作者: 绿茶之星    时间: 2005-8-11 18:31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好了,事情到此为止吧,我在我的回贴里重新编辑自己的意见了。
一场误会, 爱在夕阳间 对不起,也请你原谅各斑竹的回贴,他们也是为了黑海好。
感谢您关注支持黑色海岸线,让我们一起建设好它。
作者: 残剑无忧    时间: 2005-8-11 18:54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如果大家有时间请多多发贴,但严禁发广告,谢谢
作者: skyxhc    时间: 2005-8-12 02:45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下面引用由woshihaike2005/08/11 05:14pm 发表的内容:
想知道我为什么不用这个号吗??
我告诉你,那是因为我这个号从来不对你这种人回帖,不屑回答你!!这次是个意外,不会有下次.
我说过不再对此事发表意见,你爱吵爱闹随便..都是大人,心里都有数~
woshihaike
我支持你.....
无可想像,当你进入某一版满眼都是公告你会怎么想
.....
作者: 流浪的逍遥    时间: 2005-8-12 09:15     标题: 反对秘书处 对starlight等管理人员 做出的裁决


  长达一天的争论,我想也应该结束了,不管出自于什么样的口气还是站在哪个角度,上面的所有朋友都应该是以黑海的发展为出发点的,是吗?
  在此逍遥感谢所有关心和爱戴黑海的朋友,感谢所有支持和理解秘书处的朋友。
  请本帖楼主(不管是马甲还是本尊)理解秘书处对几位管理人员的处理意见,因为逍遥个人总觉得他们在黑海不是他们个人,而是代表黑海的管理团队,一言一行都代表的黑海形象和黑海管理团队的精神面貌,必须要为维护黑海和谐向上的气氛负责。
  谢谢楼主的意见,请相信逍遥,只要逍遥在黑海管理秘书处,逍遥将与黑海秘书处一起,尽量公平公正地处理黑海一切事务,包括黑海会员的投诉。
  请爱在夕阳间平息一下心境,看过你的很多帖子,很喜欢。希望继续能发挥你的聪明才智,继续活跃在黑海论坛。
  此帖我锁了。




欢迎光临 黑色海岸线论坛 (http://bbs.thysea.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