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反分裂国家法》显中共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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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ackcyd
时间:
2005-3-12 08:46
标题:
《反分裂国家法》显中共智慧
每部法律的背后,都无一例外地站着“利益”二字。那么,沸沸扬扬而又神秘莫测的反分裂国家法究竟是谁的最大利益的体现呢?
要搞清这个问题,还要先确定在台海问题上的主要当事三方:中国大陆、台湾和美国的各自核心利益是什么。按照通说,中国大陆:国家统一,和平崛起;台湾:独立;美国:维持现状,牵制中国。
而根据目前所能看到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条文(本人看自凤凰网www.phoenixtv.com),虽然每一条都从不同的角度贯彻着中国大陆“反独促统”的一贯理念,但通篇读后,还是会觉出这样一种味道:默认现状。因此,以本人的理解,《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就是八个字:默认现状,反独促统。
于是,各界对此的反应才会如此的正常和反常:
最激烈反对的是台独势力。本人认为,台独势力的激烈反对是最真实和有道理的。因为按照《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独立即开打,台湾将无法最终独立。
最当然赞成的是大陆官方和一般民众。然而,本人认为,我们实在并没有兴高采烈的任何理由。因为按照《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不独就不武,中国也未必会真正统一。
美国的反应只能用不痛不痒来形容。本人认为,美国人的表现真是虚伪,他们一定是在窃喜。因为“反分裂国家法”真的不是“国家统一法”,而只是“保持现状法”,也因此是体现美国长远利益的法律。
也许有人认为,只要先制止台独,时间在大陆这边,随着中国的日益强大,以后肯定会统一的。在看到《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前,我认同这样的观点;但之后,我不再认同。
因为,如前所述,该法不仅以法律的形式反独促统,也以法律的形式维持现状,统一在该法草案里面不是可操作、可执行的条文,中国政府已从法律上放弃了统一的主动权。换言之,按照该法草案,只有两种情况中国才可以统一:要么台湾忽然有一天宣布与大陆统一,大陆接受;要么台湾宣布自己独立,大陆开打并且打赢,完成统一。第三种统一的方式被大陆放弃了,那就是主动以武力方式完成统一,哪怕自身已经有了足够的实力和迫切的需要。
因此,对于台湾而言,既然独立不了,也不愿意统一,那当然是选择维持现状;对于大陆而言,既然台湾没有独立,也不能主动开打,那只能继续容忍现状;美国人则正中下怀,继续渔翁得利,消耗中国,称霸世界。过去56年的历史就是这样,有了如此的反分裂国家法,这一历史未来还将延续。
也许还有人认为,将来中国国力强大了,实行民主了,台湾自然会愿意统一。坦率地讲,我对此观点一直不以为然。看看当今世界存在的几例独立或分离问题,好像都不完全取决于国力和民主;更不用说,台湾问题的本质乃是中美问题,和台湾愿不愿意几乎是无关的。
本人认为,何时实现祖国统一,应该以中国的需要和实力为标准。关于是否有需要完成统一,我想对于中国人而言,答案是唯一而肯定的;至于现在是否有实力完成统一,争议和风险当然是存在的。而现在的问题已经是,根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我们哪怕有了足够的实力,也不能主动以武力完成统一,原因很搞笑,违法,而且是违反了自己制订的一部名为“反分裂国家法”的法。
因此,没有统一时间表的反分裂国家法,或者没有台湾当局无限期拖延谈判即构成动武理由的反分裂国家法,或者不能以其他方式体现大陆有以任何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主动权的反分裂国家法,都不是真正的“国家统一法”,而是“维持现状法”;都不是体现中国根本利益的法律,而是体现美国长远利益的法律。
在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前夕,希望真正希望祖国统一的中华儿女共同强烈呼吁立法当局认识到上述问题,并做出修正,否则,祖国统一无望矣!否则,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一点:好在中国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反分裂国家法这种玩意是可以随时修改和废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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