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7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去年台“总统大驯选举无效之诉已于昨天三审定谳,一如六月十七日当选无效之诉,“最高法院”同样判决连宋败诉。但问题是,这两项台湾内外皆瞩目的选举诉讼虽已三审定谳,整个事件却没有真相大白,报道指出,台“司法体系”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也随之陪葬。
去年台湾“320总统大驯后,由于“319”枪击案的内情不明、“公投”违法绑“大驯、选务发生重大缺失,引发各界强烈的质疑。民众纷纷走上街头,在“总统府”前展开长期抗争。当时,国亲两党主席连战、宋楚瑜为避免岛内动荡、社会对立,决定循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报道指出,事实上,不论是“总统大驯的当选无效之诉也好,还是选举无效之诉也罢,这两项在台湾“宪政”史上和“司法”史上都是首例,不仅拥有高度的政治性,涉及“总统大驯的结果是否变更,同时也具有复杂的法律性,必须对双方的举证进行公正的调查、检验。
然而,对于“总统大驯当选无效、选举无效两项诉讼,台“司法体系”却仍是走一般的选举诉讼程序,并未考虑到其与以往的选举诉讼大不相同。仍然是由原告、被告双方各自举证,连诉讼审理时间,也是按“总统副总统选罢法”中,诉讼半年审结的规定照表操作。
正因为如此,“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连宋辩护律师的证据及举发,如选举人名册有无弊端等问题,并未进行充分且必要的调查、检验,甚至还认为连宋辩护律师,应自行负起查验举证是否属实的责任,最后赶在时限内审结两项诉讼。
报道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是,被告的陈水扁、吕秀莲,系现任正副“总统”,掌握“国家机器”,而原告的连战、宋楚瑜,都是在野之身,没有任何行政权力,如何排除扁政府的阻扰,查验所提出的证据与举发?连“立法院”通过的“真调会”,扁政府都以行政权抗拒,连宋律师又能查出什么?
毕竟,“司法体系”是维护公理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仲裁一切政治、法律争议的天平。“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不宜抱残守缺,而应发挥积极功能,动用司法调查权,仔细地查验原告、被告的论辩,始能探究“总统”大选争议的真相,对两项诉讼做出公正的判决。
报道最后说,令人痛心的是,“司法体系”没有走出自己的藩篱,只在程序上结束了诉讼的审理,而没有实质上化解了本案的争议,使得“法院”在“宪政”史上、“司法”史上失去了提升自我、确立权威的机会。三审定谳非但没有真相大白,司法天平反而沦为扁政府的政治筹码。(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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